陶佳佳

陶佳佳,女,汉族,1984年9月出生,200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检查室主任。

该同志本着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宗旨,践行全员育人的工作要求,勤奋学习、勇于实践,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先后获得北京市“优秀辅导员”、第一届“京津冀”职业学校创新创业大赛优秀指导教师、“创青春”首都大学生创业大赛优秀指导教师、首都大中专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学校“优秀党员”“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

该同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深化对“两个确立”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更加自觉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升自己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

该同志从严从实,真抓实干。始终把坚持人民至上,维护群众利益,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作为履职尽责的根本要求。在监督工作中,围绕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扛实政治监督。持续加强对人才培养质量、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监督。通过查看材料、实地调研、个别访谈等方式,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等情况的专项监督,对学习形式、学习内容、学习成果转换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检视整改,全力推动学习教育取得实效。紧盯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坚持每日检查校园内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对监督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提醒,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监督检查建议,做到督帮一体,确保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在执纪办案过程中,能够敢于亮剑、仔细斟酌、认真查办。坚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工作能力,积极参加市纪委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认真学习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系列课程;以干代学,工作中加强对各类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不断提升工作的规范性。

该同志心怀大局,勇于担当。始终将工作放在第一位,克服各种困难,不计个人得失,认真履行工作职责。2014-2017年,作为学校公开招聘的第一批要求在固安校区工作的辅导员,严格按照学校工作要求,入住固安校区学生公寓,将不到3岁的女儿托付给家中老人。2017年借调学校党委组织部工作期间,恰逢学校党建基本标准检查及学校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召开,在党委组织部人手紧缺,自己又在孕期的情况下,协助领导高质量完成了材料准备及大会的筹备工作。2019年底,市委第六巡视组对我校开展巡视,该同志积极承担学校巡视具体事项联络员工作,与巡视组保持良好沟通,及时向学校汇报巡视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学校与巡视组之间的桥梁作用。疫情防控工作期间,始终坚守岗位,勇于承担,协助部门领导做好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该同志带头遵纪守法,弘扬正气。能够时刻谨记纪检监察干部的身份,更加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廉洁自律道德操守,带头践行廉洁自律准则,坚守政治红线、纪律高压线、廉洁底线,努力将自身锻造成为“忠诚、干净、 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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